资助标准:一次性奖励8000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纪行为;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资助标准:一次性奖励5000元
4.评选学年成绩排名原则上均必须位于前5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5.经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二年级(含)以上学生;
7.非公费师范生
资助标准:每年:一等43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300元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非公费师范生
资助标准:根据学费加住宿费确定,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6000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
1.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6000元;
2.退役士兵助学金每生每年3300元
1.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2.退役复学学生
资助标准:通过“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暂缓缴纳学费。入学后,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
资助标准: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专科上限12000元/生/年,研究生上限16000元/生/年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到黑龙江省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黑龙江省普通高校城乡低保家庭应届毕业生;到黑龙江省边境县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满3年以上(含3年)的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所有应届毕业生
资助标准:在校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每生每年可获得生活费补助6000元
资助对象及主要申请条件:地方公费师范生、优师专项学生
资助标准:每年:一等800元;二等350元;三等200元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3.一等学业奖学金需学年内除通识选修课外的所有课程平均成绩90分以上;二等学业奖学金需80分以上;三等学业奖学金需75分以上;
4.《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
5.德育成绩60分以上
资助标准:一次性发放1000-2000元
1.遭遇意外身体伤害事故,突发急重病症;
2.父母亡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3.自然灾害影响到基本生活;
4.非个人原因致使财物遭受较大损失
资助标准:按照校内相关文件执行
1.学生本人生活俭朴;
2.努力学习、奋发向上;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无重大疾病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