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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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举办《依托民法典有序推进学生管理》专题讲座
2020-12-09 16:36  

学生处举办《依托民法典有序推进学生管理》专题讲座

为了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使学生工作干部充分认识学习民法典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学会利用民法典有序推进学生工作,进一步提高大家的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1126日下午1330分,学生处特别邀请到法学院翟海英老师开展了一场专题讲座,讲座的题目是《依托民法典有序推进学生管理》。各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辅导员、学生处全体成员聆听了讲座。讲座由学生处副处长滕以波主持。

翟老师从民法典的时代意义入手,为大家详细介绍了《民法典》各个部分的亮点,并结合具体案例讲解了在学生工作中防范法律风险的方法。讲座极具针对性和实效性,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学生工作干部通过对民法典的专题学习,更加深入了解了民法典的内容,进一步增强了法治观念和规则意识。


讲座结束后,与会老师纷纷表示,所学甚多,受益匪浅,今后会努力将所学到的法律常识运动到实际工作中去,进一步增强自身法制的意识,强化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理念。

学生处处长周英会要求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结合学生管理工作实际,进一步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使其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大学生,积极营造、建设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翟海英老师是中共党员,法学硕士。是我们学校法学院2020年引进的司法实务专家,原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四级法官。2010年毕业于黑龙江大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20107月进入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共计审理近600多起案件,结案率100%,做到了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多次参与重大民商事案件的合议和审理。2016年审理的全市第一起行政征收补偿案件被黑龙江省政府评为全省十大行政审判案例之首,2019年以审理200起案件成为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审案状元。

2015年为牡丹江市人大作的行政强制法的适用规则受到了领导的好评,成为牡丹江市权力清单制定的理论提供者。2016年、2017年因撰写论文被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分别授予通报表扬和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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