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普通本科高校国家资助经费的通知》要求,依据《牡丹江师范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与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经过学生本人申请,各学院班级民主推荐与评议,各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定领导小组审议,各学院公示,各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学生处、教务处复查,拟推荐我校文学院2016级学生陈雪婷等452人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现将我校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拟推荐学生名单面向全校公示,公示期5天,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实名反映,综合楼1101,电话0453-6516337。
学生处
201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