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9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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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2019级师范生教育管理的通知
2019-09-09 19:11  

各二级学院:

按照《牡丹江师范学院深化师范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安排,根据学校主要领导意见,决定进一步规范2019级师范生的教育和管理,自2019年9月23日起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晨练活动

各二级学院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自行设计晨练内容,晨练时间为工作日早上6时—6时40分。辅导员、班长(负责人)组织实施,体育科学学院检查晨练开展情况。

二、开展有序进入班级活动

各二级学院组织班级同学于晨读开展前十分钟在教学楼外指定地点集合,整队有序进入教学楼、进入班级。此项工作由班长负责安排,班级同学轮流组织集合、考勤等工作,班主任检查开展情况。

三、开展晨读活动

晨读由学习委员组织,结合班级实际情况设计晨读形式和具体内容,时间定于工作日早上7时20分—7时45分。辅导员定期检查,二级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工作人员不定期抽查。

四、开展 “课前五分钟”演讲活动

以班级为单位开展“课前五分钟”演讲活动。时间定于工作日早上7时45分—7时50分,由学习委员组织实施。辅导员定期检查,二级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工作人员不定期抽查。

五、开展晚自习活动

以班级为单位开展晚自习活动,由班长组织实施,班主任检查监督。时间定于工作日晚上18时—19时30分。二级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负责定期检查晚自习开展情况。

六、开展学术报告和实践活动

各二级学院要利用周六开展学术报告,组织实践活动,每次活动要明确时间、地点、主题和负责人。各学院教学院长负责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设计学术报告和实践活动的内容并检查活动开展情况。

七、编印师范教育改革简报

此项工作由团委统筹,由各班级组织实施,每个师范班级轮流完成每周师范教育改革简报的编辑工作。由团支部书记组织实施,教务处、团委审核,发布在牡师院共青团微信平台上。

八、相关要求

请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二级学院党委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2019级师范生的教育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内容和时间,使各项活动达到预期效果。



教务处  学生处  团委

2019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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