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奖励先进、树立典范,激励大学生刻苦学习,促进优良学风建设,根据2018年学生工作进度及安排,现开展2017--2018学年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一)评选范围:
2015级、2016级、2017级学生。
(二)评选比例:
1、专业奖学金:
一等专业奖学金按各学院师范专业学生总数的5%评定;
二等专业奖学金按各学院师范专业学生总数的10%评定。
2、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按各学院非师范专业学生总数的5%评定;
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按各学院非师范专业学生总数的10%评定。
二、评选依据
《牡丹江师范学院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牡丹江师范学院学生寝室卫生整理标准及奖惩暂行办法(试行)》
三、评选办法及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严格按照《牡丹江师范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及《牡丹江师范学院学生寝室卫生整理标准及奖惩暂行办法(试行)》中相关规定进行评选。
2、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初选人员确定后,各学院需在本学院外网内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打印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和所推荐学生的成绩单(成绩单由各学院统一到教务处打印并加盖成绩管理专用章)连同公示结果(打印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于10月29日前报送学生处大学生资助中心。
3、学生处依据评选标准对各学院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形成拟确定人选意见,报送学校主管领导审批,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决定。
牡丹江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
牡丹江师范学院学生处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