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9日 星期三
当前位置: 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专业奖学金及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18-10-19 16:35  

各学院:

      为奖励先进、树立典范,激励大学生刻苦学习,促进优良学风建设,根据2018年学生工作进度及安排,现开展2017--2018学年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一)评选范围:

2015级、2016级、2017级学生。

(二)评选比例:

1、专业奖学金:

      一等专业奖学金按各学院师范专业学生总数的5%评定;

      二等专业奖学金按各学院师范专业学生总数的10%评定。

2、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按各学院非师范专业学生总数的5%评定;

      二等优秀学生奖学金按各学院非师范专业学生总数的10%评定。

二、评选依据

     《牡丹江师范学院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办法》、《牡丹江师范学院学生寝室卫生整理标准及奖惩暂行办法(试行)》

三、评选办法及相关要求

1、请各学院严格按照《牡丹江师范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及《牡丹江师范学院学生寝室卫生整理标准及奖惩暂行办法(试行)》中相关规定进行评选。

2、专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初选人员确定后,各学院需在本学院外网内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打印版和电子版各一份)和所推荐学生的成绩单(成绩单由各学院统一到教务处打印并加盖成绩管理专用章)连同公示结果(打印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于10月29日前报送学生处大学生资助中心。

3、学生处依据评选标准对各学院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进行复核,形成拟确定人选意见,报送学校主管领导审批,经学校主管领导同意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决定。



牡丹江师范学院学生工作部

牡丹江师范学院学生处

2018年10月18日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网站名称加版权信息 中国-西安博达软件 邮政编码:710065
E-mail:webmaster@xxx.com 备案序号:陕ICP备123456号